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首页    组织机构    纪检监察室    纪检-警钟长鸣    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清风鹤壁 2022-09-06 19:04 发表于河南

 

2022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鹤壁市民族宗教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可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4年2月至4月,时任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刘可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窦某某一辆奥迪轿车,供其儿子使用。此外,刘可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刘可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淇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原负责人王文庆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1年12月,王文庆借母亲去世之机,违规收受19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9400元。核查期间,王文庆主动退还以上所收礼金。2022年7月,王文庆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淇滨区钜桥镇汪常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长玉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用于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8月,王长玉通过伪造施工合同,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9000元,其中14400元用于支付村“两委”干部吃喝费用。2021年12月,王长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山城区鹿楼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付向军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1月至2月,付向军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5次,金额共计768.09元。在组织核实过程中,付向军如实说明本人违纪事实,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2021年11月,付向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这些问题的发生充分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以案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决抵制铺张浪费、奢侈挥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从领导干部抓起,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警惕双节享乐奢靡之风,紧盯通过物流快递违规收送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躲进内部场所公款吃喝、公务活动餐饮浪费等节日期间易发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公开通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9月20日 09:33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