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处置(不含车辆)材料清单
鹤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含车辆资产)
处置需提供资料清单
1.主管部门红头请示文件(带文号),其中要明确主管部门对二级机构申请处置资产的审核意见;
2.资产处置申请表(需有财务、资产、技术等部门鉴定意见,鉴定小组至少需要包含三个副高级以上职称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成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syzcglk@126.com);
3.入账证明:记账凭证、发票、账页、资产卡片(没有入账证明的,需要提供说明或购销合同);
4.维修记录(刚到年限需报废的资产,需要提供充分的维修记录和鉴定材料);
5.资产处置单位、主管部门的会议纪要等;
6.处置房屋建筑物和国有土地,还需提供:土地来源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以及拟处置的房屋建筑物和宗地坐落、面积、规划用途;
7.涉及到土地的,需有市政府批准意见及国土部门批准文件;
8.涉密设备需与市保密局沟通联系,按保密规定处置;
9.其他相关材料。
提示:(1)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2)所有复印件写上加盖公章;
(3)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以接收。
鹤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含车辆资产)
处置完毕备案资料清单
1.资产处置报告
2.资产处置备案表
3.处置最少三家询价证明
4.处置资产交接的资料及收入证明
5.非税收入凭证
6.其他相关材料
提示:(1)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2)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以接收。
2021年6月10日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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