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鹤壁市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鹤壁市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支部、各部门:
现将鹤壁市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日活动的通知》(鹤文明办〔2022〕1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并将开展活动相关资料(简讯、图片)于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报送院文明办(邮箱:hbjxdwbgs@163.com)。
院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2022年3月30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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